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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过了两天,赵鹏又来到店里卖自制香肠遭索赔,聊了几句便直奔主题:“你这是三无产品,你给我两万块钱,这件事儿就算了了!”
胡志红觉得莫名其妙,自己做了20多年香肠生意,从来没有哪个客户说自己的香肠是三无产品,他这分明就是讹人嘛!
2022年6月,赵鹏到武汉市硚口区法院起诉胡志红,以消费者权益受损为由,要求退还货款734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元。
好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法庭辩论后,由于手工香肠非预制食品,要求被告支付其十倍商品价款的赔偿无法律依据,法院驳回了赵鹏的诉讼。
职业打假一直困扰着很多小商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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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曾经有朋友给胡志红出主意,别人告了你,但是他说卖“三无”产品侵犯名誉权,可以反诉。
对于这样的建议,胡志红一笑了之:“做生意讲究诚心诚意,待人也是如此。大家都不容易,希望对方也能过个好年。”
不过小编认为,赵鹏的行为不仅构成侵犯名誉权,而且也构成敲诈勒索。因为当时再次来到店里就指出香肠是三无产品,要求2万块钱了事儿。他没有走法律途径,而是直接索要封口费,这不就是敲诈勒索吗?
职业打假人,王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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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打假早已有之,甚至打假鼻祖王海获奖无数,还能与美国总统克林顿夫妇对话,并被其称为“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”。当时真可谓是名利双收。
可打假的江湖,一直都争议不断。一派认为打假人士通过打假行为,自己获利的同时不断规范市场行为;另一派则认为打假人士知假买假,为了自己获利,利用市场和法律漏洞来收割小商贩的血汗钱,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,甚至是一种敲诈勒索。就像某打假人士故意买150碗粉蒸肉要求10倍索赔,便是利用了我们的常识与法律的冲突,通过宰割粉蒸肉老板来满足自己的私利。
小编一直非常痛恨这种行为。不是我不支持打假,而是希望市场监督能够跟上。只有监督的频率跟上了,市场才能够规范。而不是让打假人士随机抽取一名“幸运商贩”来宰割,然后对其他大部分商家来说没什么影响卖自制香肠遭索赔,也不会有人花成本去响应。
不过小编也看到一个好消息:
根据2021年12月最高法出台的《“知假买假”行为性质认定类案裁判规则汇总》,明确规定了“知假买假”的法律边界:索取的赔偿数额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范围或合理范围,或者索赔多次且数额较大的,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且在索赔过程中使用欺诈、胁迫等手段的,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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